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区委区政府第二办公楼,电话:0755-846227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制度、提高透明度、关注社会热点、提升公开水平,稳妥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架构,明确各科室、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完善《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充实公开内容,加强标准化建设。一是关注社会热点,努力做好医疗服务、民生工程、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二是全面梳理细化公开事项,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增强操作性、实效性,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应公开尽公开。
(三)增强透明度,提升公开水平。坚持及时对我局在工作中形成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经保密审查后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209条;完成1项民意征集;通过政府网站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全面公开的决策部署,在推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缺乏与群众在线互动。二是公开的内容缺乏时效性。三是公开形式缺乏多样性。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时效的监督指导,实现信息公开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在现有制度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多措并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线上互动模式,高效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与群众线上的交流互动,有效提升政府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