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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14 10:3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三办15楼,电话:0755-8520913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信访案件17件,办理民生诉求案件1332件。

  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除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创新坪山”微信公众号上常态化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工作计划及总结、财政预决算信息等,还设置了保障性住房专栏,及时公开年度安居工程建设筹集计划、基本建成计划、分配政策及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及分配程序等信息,让群众知晓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切实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共计11件。其中,市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2件,均为会办件;区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9件,4件主办、5件会办。上述建议均按时答复办理意见并予以公开,相关代表均对答复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三是打造优质便民服务窗口。继续推进电子证照材料运用,实行“容缺办理”“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业务“事项透明、流程简化、办事效率提升、服务环境优化、群众满意度提高”,简化群众办事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继续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住房保障工作实际,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信息公开的文稿质量。二是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解读回应,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三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高效推动矛盾化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