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三办15楼,电话:0755-8520913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信访案件17件,办理民生诉求案件1332件。
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除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创新坪山”微信公众号上常态化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工作计划及总结、财政预决算信息等,还设置了保障性住房专栏,及时公开年度安居工程建设筹集计划、基本建成计划、分配政策及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及分配程序等信息,让群众知晓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切实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共计11件。其中,市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2件,均为会办件;区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9件,4件主办、5件会办。上述建议均按时答复办理意见并予以公开,相关代表均对答复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三是打造优质便民服务窗口。继续推进电子证照材料运用,实行“容缺办理”“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业务“事项透明、流程简化、办事效率提升、服务环境优化、群众满意度提高”,简化群众办事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继续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住房保障工作实际,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信息公开的文稿质量。二是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解读回应,及时、准确解读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三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有效引导社会和网上舆情,高效推动矛盾化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