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1号,电话:0755—84443031,电子邮箱:psgafj@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精神,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问题,大力推进决策、执行、服务、结果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推进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21年全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一)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分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抓信息公开质量。根据局内人员调整情况,调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确保及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制度,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格把控公开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送等流程,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从源头上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平台建设。根据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做好网页日常维护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并完善相关栏目的政务信息,及时检查发布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网站的相关功能是否正常等,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好信息宣传等功能作用。2021年,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网络媒介,发布相关政务类动态共3条,警队日常工作类动态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分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信息较少等问题。为此,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工作:一是优化信息公开相关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审核、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取得实效。二是协调局内各科室信息编写与报送,拓宽信息来源,重视信息时效,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学习,认真吸收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