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坪山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8号区政府第三办事处1803办公室,电话:0755-8520855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高审计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准确度和及时度。根据审计工作发展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坪山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及时、透明地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提高审计结果的可获得性,保障公众对公告信息的知情权,使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共同发挥作用。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4篇,主要为工作动态、工作计划及总结、财政预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报告等栏目信息,其中信息录入重点工作为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报告,2021年共录入7篇。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仅有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1个,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密审查工作贯穿信息公开全过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应公开未公开、内容出现错误、泄密、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要求还有距离,如信息公开种类少、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聚焦聚力公开精品,努力把握审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通过创新、典型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提升审计工作影响力。二是积极谋划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以审计结果公开为核心,推动具有审计工作特点的全方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展开。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外部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公开的信息规范、有效、全面、清晰、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