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坪山大道5068号区委区政府第二办公楼,电话:0755-8462273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架构,明确各科室、局属各医疗机构职责,层层压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核”审核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我局2020年度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2020年度,共增加事项2个,均为行政检查类事项;依法公开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展现权力配置情况。
二是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完成《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务过程、结果全公开。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积极主动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2020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332条,内容涉及部门信息公开、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多方面工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方式为互联网;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但仍发现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较单一,二是公开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存在问题:一是丰富公开形式,结合业务范围和实际情况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压实责任,及时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医疗机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未产生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