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科技创新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318室,电话:0755-893366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坪山区科技创新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公开256条政府信息及开设一项部门政策解读专栏,其中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府采购、区科技创新载体、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
(一)强化制度管理。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条例》并结合我局实际,修订了《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和审查人员,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科室(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全面信息公开。我局在公开原有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细化公开内容,将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题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主动做好主题服务专栏保障,开设《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专题等。灵活采取文字、图表图解、音视频、新闻发布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将新出台的规范性政策文件进行100%解读。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按要求编制、公布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主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加强宣传力度。一是继续多渠道开展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宣讲、咨询活动,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会和现场答疑,面对面的交流政策,为企业解决政策申报的疑难问题。通过新华社、人民网、深圳特区报、壹深圳、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坪山发布等中央、市、区媒体平台广泛报道坪山区科技创新政策,并在企业服务群内对我局政策进行宣传;二是印刷了《深圳东部中心高新区核心区未来产业实验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宣传手册,并将坪山发布、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做成二维码,附在宣传折页中,加大对我区的全面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现阶段存在问题
2020年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资源整合略有欠缺,对于部分该归档的信息未及时归档。二是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对于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宣传方式不够广泛,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将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原则,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抓好重点政策、重要决策、“三公”经费、工作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和重要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继续深化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梳理政务信息,对于应及时归档、更新的信息进行归档、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使公众与企业能够快速找到并理解我局相关政策材料等信息。二是健全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体系,规范政务信息审核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与丰富宣传方式,通过企业宣讲会等活动,发放关于我区科技创新政策的相关折页和宣传册,并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扩大我区政策宣传范围,增强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