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电话:0755—84622375,电子邮箱:csjsj@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64条;行政处罚类信息1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9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类信息28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2条;“双随机、一公开”类信息8条;其他信息54条。组织政府网站民意征集4期,组织政策解读专题2期。
为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和考核,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2020年通过采取视频、图片、文字和媒体宣传的形式,我局局长带头解读《深圳市坪山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深坪住建规〔2020〕1号)《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深坪府办规〔2020〕8号),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大提升了公众知晓率。
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网上申请。全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相关规定及要求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材料、小区业委会有关备案资料。1件依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2020年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我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向申请人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20年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平台、渠道过于单一,对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新媒体公开形式重视还不够,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申请公开各个环节的流程和具体要求。同时,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专业素养,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