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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1-15 14:16: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大楼3楼,电话:0755-84622642,电子邮箱:psfgj@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根据《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圳市2019—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重要指引,结合发展和改革统计工作实际,紧扣业务工作主线和社会关切的问题,通过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完整,切实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抓出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发展和改革统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任务指标,重点部署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统筹管理部门、各业务科室对应划分责任栏目,强化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全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努力采取有效举措推动信息公开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依托信息系统平台,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坪山区公共信用平台”等信息系统,对标对表行政审批标准化及数据模块化建设,大幅提高群众办事及获取相关公示信息的效率。据统计,2020年,共新增引用2项政务服务至我局业务工作栏目,新增11条行政许可公示于信用平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按规定书面回复申请人。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209条。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注重信息更新,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要求,定期公布局工作动态、统计分析、统计快报、统计数据图表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最新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层层把关,保证信息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全力配合《坪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牵头编制了“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标准目录,为全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出台补充了重要环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减3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增1

4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增15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个

1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工作动态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务公开领域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根据工作动态发布周期机制,提前与各科室负责人沟通有新闻时效性的动态信息点,强化督促提醒机制,确保工作动态紧贴当前工作要点;

  2.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与业务培训班,稳步提升业务技能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