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大楼3楼,电话:0755-84622642,电子邮箱:psfgj@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根据《条例》和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圳市2019—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重要指引,结合发展和改革统计工作实际,紧扣业务工作主线和社会关切的问题,通过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完整,切实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抓出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发展和改革统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任务指标,重点部署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统筹管理部门、各业务科室对应划分责任栏目,强化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全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努力采取有效举措推动信息公开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依托信息系统平台,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坪山区公共信用平台”等信息系统,对标对表行政审批标准化及数据模块化建设,大幅提高群众办事及获取相关公示信息的效率。据统计,2020年,共新增引用2项政务服务至我局业务工作栏目,新增11条行政许可公示于信用平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按规定书面回复申请人。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209条。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注重信息更新,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要求,定期公布局工作动态、统计分析、统计快报、统计数据图表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最新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层层把关,保证信息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全力配合《坪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牵头编制了“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标准目录,为全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出台补充了重要环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工作动态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务公开领域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根据工作动态发布周期机制,提前与各科室负责人沟通有新闻时效性的动态信息点,强化督促提醒机制,确保工作动态紧贴当前工作要点;
2.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与业务培训班,稳步提升业务技能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