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电话:0755-84518645,电子邮箱:zhangyuhan@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规范运行、拓展公开渠道、着眼提升质量,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区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制度建设情况:为切实推进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实行信息分层级把关主体责任制,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局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指定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以采编-初审-复审的流程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核,建立信息公开台账,按月份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网站栏目建设情况,厘清局各科室、中心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指定具体业务部门负责各相关栏目上传内容,并由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公开内容明确得当,切实做到分管领导审核、具体部门把关、专门人员负责,确保所公开信息内容权威、及时、准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5条、“城管业务知识库”类信息100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364条,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网站运维及信息发布和管理,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深度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落实“公园园务公开”“城管业务知识”等特色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
2.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改进措施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信息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2.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公开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