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电话:0755-82927542,电子邮箱:zhouqiong@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围绕国务院、省、市、区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并做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8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99条、“行政处罚”类信息938条、“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类信息7条、“城管业务知识库”类信息78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1条、“环境提升及公园建设”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177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二)完善组织保障机制: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更有力的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确保政府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制定并印发《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审核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和安全性。
(三)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排查和梳理2019年度主动公开发布的信息,并进行分类,及时清理、删除、归档无效信息和链接。
(四)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我局严格遵循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公正便民的原则及国家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保密性,制定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制度相关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稳步提升,信息员队伍逐步壮大,政务公开制度更加完善,但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有待优化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参加区主管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局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业务水平能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确保动态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