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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20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2号旭丰楼8楼804室,电话:0755-85211282,电子邮箱:psjyzx@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以《条例》为根本指导,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规范运行、拓展公开渠道、着眼提升质量,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主要通过坪山区政府在线、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等方式主动公开本中心的政府信息。

  1、在坪山政府在线共发布67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1%;业务动态类信息42条,占6.2%;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0.1%;财政资金3条,占0.4%;招标信息200条,占比29.5%;中标信息241条,占比35.5%;其他信息185条,占27.3%。

  2、通过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公开政府信息1434条,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集体三资交易公告、交易结果公告以及部分项目的延期、答疑公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9年度我中心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坚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区有关要求,以“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根本原则,积极推进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负主要责任、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的政府信息公开分层级审核机制,同时明确政务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和审核人员,层层落实政务公开审核主体责任,做到审核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和安全性,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管理。

  2、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坚持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严格执行下发的《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坪山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实施方案》《坪山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3、深化优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公开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业务,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围绕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集体“三资”交易、工作动态等领域信息进行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2019年度继续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优化力度,在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优化更新了招标代理名录抽取功能、合同公示功能以及完善优化了定标专家抽取语音系统等,保证业务正常有序进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2019年年初我中心部署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对需在坪山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都要求经责任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才允许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根据上级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内容质量上还有待提高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改善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在保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的同时,也加大对信息公开数量的提升。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严格按照《坪山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暂行办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审核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和安全性。三是强化信息员的信息公开的意识。第一时间将省、市、区政府下发的信息公开指导文件整理,并传达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对文件的学习,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