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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21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于2019年3月25日成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5楼,电话:0755—89457829,电子邮箱:pszfbzzx@szpsq.gov.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区住房保障中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全信息政务公开统筹安排,加强坪山区政府在线区住房保障中心子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效发挥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平台作用,加大政务微信、报刊等媒体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内容发布准确、及时、权威、便民。

  一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各项规制保障。为切实推进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我中心成立了由副主任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中心各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分工,同时结合网站栏目建设情况,指定各栏目具体责任部门,确保每个栏目均有人负责内容保障。其中,由中心综合部负责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建设完善坪山区政府在线区住房保障中心子网站。工作推进过程中,中心主要领导就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全中心学习贯彻落实新出台的《条例》,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二是重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加强公开信息审核工作。自2019年3月25日,我中心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其中,对民生关注度高住房保障业务信息设立专栏公开相关领域政策、工作进展;在管理服务公开方面,我中心积极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更新相关动态结果。同时,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中心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即分别由业务部门、中心综合部和中心领导审核后,确保政务信息规范公开。

  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据统计,我中心通过坪山区政府在线区住房保障中心子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3条,通过省、市、区报刊媒体平台公开政务信息2条。我中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通过深圳市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部门转办等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宗,均已按要求依法及时答复,且未收到诉讼、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增10

41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9.27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围绕机构改革后新承接的部分工作职能,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中心将按照市、区工作要求,结合住房保障工作实际,积极总结经验,提升水平,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工作力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齐抓共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扩展公开广度和深度。结合工作职责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渠道,积极通过网络、纸媒等多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三是继续加强中心网站建设,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在办事和便民服务、答复公众信息公开申请等方面能力,适时增加和优化网站栏目,及时更新丰富栏目内容,正确高效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