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下载。如若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坪山区深汕路333号105A)。
一、概述
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由办公室牵头,会同其它科室(中心)开展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此外,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按时发布本单位情况及群众所关心的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确保群众能够通过有效渠道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共发布信息25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6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的情况,2017年,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本单位信息在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