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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 发布时间:2017-03-17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https://www.szpsq.gov.cn)下载。如若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提高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信息公开准确性;及时复核、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丰富信息宣传载体,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回复,保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便民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通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7条,包括工作动态信息162条,通知公告65条;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0条,包括工作动态138条,通知公告56条,定期更新、复核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民政互动、业务工作等栏目内容。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坪山区新闻》等各级报刊媒体上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01条,专题报道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6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距离公众的要求和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补齐短板,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坪山区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扩大信息宣传渠道,运用门户网站、党政报刊、公开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加强政策宣讲和解读,多角度发出政府声音。三是加强信息检查督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将该项工作列入管理局年度考核工作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和整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