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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坑梓街道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3-20 09:5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https://www.szpsq.gov.cn)下载。如若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坑梓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人民路2号)。

  一、概述

  2017年,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规定》公开各类信息,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狠抓落实,确保每个栏目下均已发布有效信息,对发现缺失、更新不及时等栏目信息及时进行整改。所有信息均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无涉密信息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共发布公开信息903条,其中坑梓街道办事处公开性文件12条,工作动态568条,执法监督信息285条,其他信息3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7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坑梓街道办事处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街道办事处在扩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着某些不足,如公开信息量不大;上报信息不及时;政务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措施和方法单一等。

  今后,我街道办事处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实现公共服务新观念,把人民视为服务对象,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的实现。(二)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深化提高。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三)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都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四)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政府工作的新要求,在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大胆试验,总结新经验,提出新办法,加快发展电子政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坚持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把我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推向深入,不断提高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和谐坑梓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