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交通轨道建设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https://www.szpsq.gov.cn)网站下载。如若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交通轨道建设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邮编:518118,电话:0755-84536817,电子邮箱:wuleilei@szpsq.gov.cn)。
一、概述
2017年,我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促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2017年度我办通过“坪山政府在线”公布信息共320条,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无涉密信息泄露。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7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办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二是返工(归档)仍然出现,发稿时存在错别字、格式错误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和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专业水平。政务部门(即综合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包括起稿、审稿、发稿等程序的审核把关,切实增强政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