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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 发布时间:2018-03-20 17:5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大楼302室,邮编518118,电话:0755-28318352,电子邮箱:aiyang@szpsq.gov.cn)。 

  一、概述 

  2017年,坪山区人力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开机制、明确公开职责、提升公开质量,及时公布人力资源方面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设置就业主题服务栏目,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指南,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劳动权益保障服务等,及时发布全局有关工作动态,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坪山区人力资源局通过坪山政府在线主动公开发布信息69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75条,办事指南类信息21条,仲裁公告33条,其他信息487条(业务知识库、常见问题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仍存在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将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有效改进和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一是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