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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发布时间:2018-03-22 17:2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下载。如若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1号,邮编:518118,电话:0755-84465000)

  一、概述

  2017年,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开机制、明确公开职责、提升公开质量,及时公布公安方面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设置就业主题服务栏目,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指南,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劳动权益保障服务等,及时发布全局有关工作动态,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通过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主动公开信息共8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财政信息类、公众参与类等。内容涉及户政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多种业务类型。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丰富; 2018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在今年工作圆满完成的情况下,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的客观和真实,按程序主动公开信息,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利用网络、电视、手机短信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信息,用更为有效和直接的方式让群众了解到此项工作,扩大信息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征求群众意见,更好地开展和群众的互动。

  (三)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继续做好信息公开,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针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宣传使群众正确行使好权力,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