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坪山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科技创新服务署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区政府大楼318室,邮编518118,电话:0755-89320381,电子邮箱:chaolinglong@szpsq.gov.cn)。
一、概述
2018年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规范运行、拓展公开渠道、着眼提升质量,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工作要求,科技创新服务署内部设立四级审核流程,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职管理、审查人员和信息公开业务科室责任领导,明确公开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各信息发布科室应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为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科技创新服务署组织了政务公开专题会1次,由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参与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2次,接受培训人员达16余人次。
(二)健全完善制度。坚持制度优先,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坚决落实执行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等制度文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三)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公开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细化公开内容。2018年全面完成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等栏目下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署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8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网络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署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有待优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署将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操作。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
201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