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02,邮编:518118,电话:0755-85211282,电子邮箱:huangzhida@szpsq.gov.cn)。
一、概述
2018年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规范运行、拓展公开渠道、着眼提升质量,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区有关要求,建立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负主要责任、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并配备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针对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情况,实行信息分层级把关主体责任制,建立由信息员起草、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把关流程,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系统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完善制度。坚持制度优先,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严格执行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坪山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三)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公开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业务,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围绕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集体“三资”交易、工作动态等领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占1%;业务动态类信息43条,占7.1%;法规文件类信息19条,占3.1%;财政资金2条,占0.3%;其他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538条,占88.5%。除此之外,还通过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公开政府信息95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二是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上级最新工作要求,调整增设网站栏目、对网站布局进行整体美化优化。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信息员严格落实第一拟稿人责任,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好“政治关”,避免信息发布错误问题。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定期参加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增强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操作。
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