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政府在线(www.szpsq.gov.cn)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605室,邮编518118,电话:0755-28318962,电子邮箱:csjsj@szpsq.gov.cn)。
一、概述
2018年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规范运行、拓展公开渠道、着眼提升质量,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建设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同时,注重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针对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情况,实行信息分层级把关主体责任制,明确网站信息员必须为编内人员,为推动住房建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系统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完善制度。坚持制度优先,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印发《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动我区住房建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三)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公开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细化公开内容,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重点公开了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信息约61条,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栏目内容。
(四)注重解读回应。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解读工作要求,按照“两个同步、三个确认、四项保障”政策解读机制,系统性完善公众最关注的、企业最需要、群众最想看到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五)拓宽服务渠道。紧紧围绕服务民生的宗旨,积极利用各项服务信息资源,以坪山政府在线为主体,坪山政府在线移动适配版、坪山新闻网等多种媒体平台共存作为主动公开住房建设领域信息渠道,为市民提供更全面、便利的服务资讯。
(六)做好督查工作。主动对照国家、省、市、区第三方评估工作,督促全局各科室(部门)开展自查整改。每日巡检督促,对存在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定期指导督促各科室(部门)逐条限期整改问题,确保及时优化整改、全面推动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坪山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占3%;业务动态类信息33条,占6%;通知公告类信息41条,占8%;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占1%;财政资金2条,占0.38%;行政执法类信息65条,占12%;保障性住房信息61条,占12%;其他信息304条,占58%。组织政府网站民意征集3期,政策解读专题5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我局已按相关规定及要求答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有待优化、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加大公开力度,继续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同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增设或调整相关栏目,加大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确保及时动态更新,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监督审计工作的重要平台。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