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坪山区教育局严格恪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公正、公平、合法、便民要求,以《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依据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4条,发布行政执法信息12条,公示行政许可决定449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优化受理、办理、答复全流程闭环管理,着力提升答复质量与办理效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比下降超过30%。申请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存在同一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多次申请的情况,而本年度未发生类似情形。所有申请均已按期、规范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以服务公众为核心的工作导向,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专职管理与审查人员,逐级压实保密审查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在信息公开的全流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以制度规范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全流程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平台,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信息采集整合、栏目日常维护、内容审核把关及平台安全运行保障等全流程工作。在全面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基础上,积极联动主流媒体及政务新媒体矩阵,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传播广泛,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坪山区教育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清单,强化全员信息公开意识与责任担当,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存在部分历史信息内容未及时归档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开展历史已公开信息的系统梳理与核查工作,完善常态化归档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能力与规范化水平,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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