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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6:34: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其中双公示信息300条,动态类信息3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8条,政策解读类信息6条,政府信箱类信息4条,房产类信息3条,资金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宗,办理上年度结转6宗,撤销申请13宗,按期答复58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宗。同比增长109.38%,通过受理的申请事项分析,涉房地产、物业等民生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借助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获取有关信息保障个人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和内容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和安全性。及时归档历史信息,更新文件状态,方便企业群众准确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依托,主动公开发布动态类、通知类、资金类、规划类、政策类、房产类等信息,切实保障网站栏目的平稳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自查自纠,定期排查历史发布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二是强化整改落实,针对区主管部门下发的问题工单,迅速完成整改;三是积极参加区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1

0

0

1

6

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1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1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1

0

0

0

5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63

1

0

0

1

6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2

1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网站栏目运行平稳有序,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有提升空间:一是个别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意义和法治要求理解尚需深化;二是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的精细化答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巩固现有成果,通过加强专题培训、优化内部协同机制、完善答复审核流程等举措,全面提升主动公开质效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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