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我办紧密围绕单位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信息及年度总结等核心内容,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均依法依规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全年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未发生复议被纠错、诉讼败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比下降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办准确执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办理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办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查责任与流程,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网站栏目定期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或内容有误的栏目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办积极发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作用,加强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办加强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内容更新及日常维护,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人员队伍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接下来,我办将紧扣《条例》精神与实际需求,持续强化公开意识和责任落实,常态化组织开展相关制度的学习培训,深刻认识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自觉性,把公开理念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各环节,推动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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