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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发布时间:2026-01-12 15:51: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分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思路、持续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分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官方发布平台,更新发布信息56条,其中动态信息32条、公众参与信息14条、资金信息2条、其他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分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保安服务管理类信息申请量增长较多),其中已办结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我分局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相应答复和处理,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控制源头、加强检查,从严把好公开信息的质量关、政治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分局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管理,围绕分局中心工作、重要时间节点等警务动态,通过“深圳坪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等4个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3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养,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建立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历史信息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21

行政强制

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广、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单一。

  2026年,我分局将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公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便民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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