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分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思路、持续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分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官方发布平台,更新发布信息56条,其中动态信息32条、公众参与信息14条、资金信息2条、其他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分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保安服务管理类信息申请量增长较多),其中已办结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我分局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相应答复和处理,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控制源头、加强检查,从严把好公开信息的质量关、政治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分局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管理,围绕分局中心工作、重要时间节点等警务动态,通过“深圳坪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等4个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3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养,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建立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历史信息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广、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单一。
2026年,我分局将根据《条例》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公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便民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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