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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12 14:2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00余条。一是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0条,二是通过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深圳晚报等媒体发布信息5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及上级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采集整合和内容更新等工作,实时优化公开指南、目录及年度报告等栏目。通过深化信息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始终恪守“先审后发、责权一致”原则,构建起全流程、闭环式公开管理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与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维护。安排专人有序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行政复议”“普法与依法治理”等栏目进行动态更新。平台按要求集中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重点信息,切实保障发布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方便社会公众便捷、高效地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及信息审核表、登记表进行存档保存,压实发布审查主体责任;落实审核登记制度,按程序上传审核表、及时更新登记表;根据监测问题整改通知做好核实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发布核查,特别对错别字、不规范表述、数据错误等问题加强核查和整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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