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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01-09 10:5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根本原则,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导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街道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3条(工作动态32条、通知公告19条、执法信息32条、资金信息13条、企业服务平台85条、其他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道收到2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办理,未产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坑梓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认真执行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同时开展隐私排查工作,对于涉及保密、个人隐私、敏感、错别字等方面问题进行审查,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信息供给。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益企行”平台,持续完善坑梓街道专区建设,累计更新涉企政策、办事指南等信息85条,提升企业信息获取便利度。二是推动政务服务进园区。在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设立企业政务服务站并正式启用,将便民服务延伸至企业门口,实现园区企业“就近办、快速办”,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专人负责、专职落实,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机制运转顺畅。常态化开展已公开信息审查,对时效过期、内容变化的信息及时予以更新或撤销,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坑梓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有待加强。随着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意识不断提升,街道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持续增长,但部分经办人员对相关法规、流程的掌握和实操熟练度不足,影响了答复的规范性与时效性。二是信息公开标准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域,如招投标公示,存在内容要素不全、发布格式不符合规范等情况,影响了信息的规范性、清晰度和可利用性。针对上述问题,街道已明确改进方向,将通过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并完善格式模板强化发布审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更规范、更高效迈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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