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重点片区建设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中心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50篇,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动态更新、自查自纠及管理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各类信息更新时限要求,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等信息,确保平台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不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更新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中心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中心内部信息共享的流畅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好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深化协作沟通,推动中心各部门构建高效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提升信息流转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粤公网安备 44031002000124号
"创新坪山"
i深圳
点击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