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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重点片区建设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重点片区建设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09 10:3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重点片区建设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中心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50篇,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动态更新、自查自纠及管理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各类信息更新时限要求,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等信息,确保平台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不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更新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中心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中心内部信息共享的流畅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好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深化协作沟通,推动中心各部门构建高效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提升信息流转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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