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坪山区审计局深入贯彻《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聚焦审计监督主责主业,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保障政务公开信息的采集、梳理、审查与发布规范运作。紧扣审计监督职能,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报告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公告、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报告等,公开征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建议,推动审计监督与公众监督相结合。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更新机构职责、领导班子分工、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提升了政务工作透明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4条,未出现政府信息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积极主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申请信息流程图、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依法满足公众合理需求。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和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须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局领导等多层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准确。定期对局门户网站栏目开展检查,及时排查整改表述错误问题,有效防范信息发布安全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坪山区审计局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第一平台,以实体公告栏和其他实际使用的渠道为辅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工作动态、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报告、规划计划等栏目的日常更新与维护,确保栏目内容完整,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满足公众知情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坪山区审计局重要议事日程,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坪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未发生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坪山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不足,如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认识还不够全面。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制度的学习,继续加大审计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粤公网安备 44031002000124号
"创新坪山"
i深圳
点击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