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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15:5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深圳市坪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东部文化高地”建设目标,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体旅融合”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3条,包括:规范性文件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机构职能7条,工作动态38条,通知公告36条,执法监督信息34条,文化坪山20条,资金信息14条,其他信息2条;局属新媒体全年累计推送推文141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落实保密审查,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表述规范性逐级校核,及时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按期维护机构职能等重要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构建“坪山文旅”为首的新媒体平台矩阵,聚焦文化、旅游、体育等三大关键领域,及时、准确地推送坪山区各类文化活动资讯,推介坪山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布区内体育赛事、健身活动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指定专人专岗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已发布内容进行审查,及时修改已过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平台以及新媒体矩阵的协同联动宣传效应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探索智能化推送,优化平台功能体验,推动内容策划创新,加大激活新媒体矩阵活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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