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全年,我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坪山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展现我区招商引资、投资推介等相关工作新面貌。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5条,并持续维护更新区信息公开栏目“招商项目”与“投资环境”两个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我署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把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审核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三审三校”各环节责任人,落实互相监督制约机制,每一环节责任人签字前负责查验前一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署充分利用平台的便捷性和实用性,通过使用政府网站多媒体展示方式提高用户体验。同时,我署还积极利用“坪山发布”等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原则要求对已公开内容保留纸质版元件,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署及时准确有效开展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可以改进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后续可采用更多形式公开展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解读、视音频问答、访谈交流等方式,帮助群众更加清晰透彻理解发布的信息和文件。二是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参与性有待提高。后续将增强公开信息的吸引力,激发群众兴趣,提升公众参与度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和认可度。我署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和便捷性,进一步做强做好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