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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5:06: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坪山公共信用平台和其他新媒体等发布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421条,其中动态类信息33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3条、房地产类信息3条、资金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3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高质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宗,其中20宗已按期答复,6宗撤销申请,6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同比2023年增长52.38%,经分析,个别申请人围绕同一事项,提交了14次内容相似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申请数量大幅上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程序,修订并印发《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2024年修订稿)》(深坪住建〔2024〕159号),不折不扣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审核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充分发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坪山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主动更新维护现有政府网站栏目,同时借助区级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住建领域对外宣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严格落实《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2024年修订稿)》(深坪府办函〔2024〕16号)和《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2024年修订稿)》(深坪住建〔2024〕159号),一丝不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工作,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1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26

1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依法依规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2024年,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单一;历史信息被监测发现存在表述不规范、缺漏字情况。接下来,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加图片、视频类信息内容;同时定期开展历史信息自查整改,排查清理过时、失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