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0条,及时展示坪山区医疗卫生工作情况,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坪山区卫生健康局积极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发布和公众意见回应工作,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等依申请公开事项显著减少。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印发《区卫健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批程序,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增强规范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做好动态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保证公开信息时效和质量,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明确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和审核人员,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栏目内容准确完整、格式符合规范;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广,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下一步,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便民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