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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16:40: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7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回应关切、巡查整改等方面。通过“坪山发布”、“坪山先锋”等平台积极主动公开信息22条。并按要求更新了单位的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等,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9宗,上年度结转2宗,均已依法依规按时予以答复。本年度信息公开申请同比下降了40.6%,主要原因是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其他平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项目的最新动态、政策解读及公众关切的问题回应,有效提升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此外,我们还积极与群众沟通互动,收集并处理公众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使得群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从而减少了信息公开的申请,实现了申请数量的明显下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并对已公开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行深入排查,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立即进行整改,并建立信息公开台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准确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依据职责调整,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我局坚持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不断挖掘信息公开渠道,实时更新和维护信息发布解读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4年,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严格落实《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积极吸纳公众反馈意见等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4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2

0

0

0

0

8

(七)总计

17

4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政民互动方面尚存欠缺,需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有待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够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公众参与互动。及时发布政府工作信息,让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同时,通过民意征集、回应关切等栏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确保信息沟通畅通无阻。二是探索多元化的政策解读形式。如,邀请专家进行深度解读、举办政策宣讲会等,以期以更加生动、易懂的方式呈现政策内容,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和落实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市府办的要求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