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升公开实效,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我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发展规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公示查询、价格和收费、重点建设项目、回应关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通过“坪山发布”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宣传稿件。按要求编制、公布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全年通过信用平台公开6条行政许可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按规定书面回复申请人,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与去年相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量下降64%,主要原因是我局今年强化了政民互动工作,通过民生诉求、政府信箱等渠道积极回应关切,有效降低了申请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各级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明确由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各业务科室作为相应信息栏目的主要责任部门,强化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切实用好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方便公众浏览信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和多元化水平,对政策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深度解读;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效率,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