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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10:4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扎实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坪山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坪山区人力资源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523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类信息、财政类信息、促进就业类信息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宗,已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审批答复工作,所有依申请公开案件均在与当事人沟通后,当事人主动撤销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坪山区人力资源局依托坪山区政务网站公开本单位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2023年无新制发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方面加强我局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按时按质完成我局政府网站栏目更新工作。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通过打造就业创业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将我局重要业务信息集中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通过印发《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审核发布制度》,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工作,通过大数据、高科技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政务公开最新要求,提高我局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可公开政务信息有待进一步挖掘;审核精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围绕局重点工作,深挖可公开信息,以公开促进各项工作加快落实;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增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力度,确保内容无误、用词准确、表述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