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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09:25: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坪山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组织各部门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审查及审核发布台账存档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共发布工作动态43篇,通知公告16篇,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网络问政等政民互动交流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全部办结。申请群体以行业从业者为主,信息用途以民生投诉和信访为主。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主动靠前服务,了解公开诉求,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并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科室职责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公开性、公正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体系,重点用好坪山区政府网站这一平台主动公开信访有关内容;二是严格信息发布。本着“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先审后发,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无审查、不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信访局将政务公开职责履行情况,特别是具体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全局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对科室和相关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开通监督电话,把号码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建议,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逐项落实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但与目标要求还存在一段差距。

  一是政务公开相关培训较少。下一步将加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培训,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使命责任感,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针对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区信访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密级审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重点做好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及公告公示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