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坪山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组织各部门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审查及审核发布台账存档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共发布工作动态43篇,通知公告16篇,按要求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网络问政等政民互动交流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全部办结。申请群体以行业从业者为主,信息用途以民生投诉和信访为主。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主动靠前服务,了解公开诉求,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并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科室职责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公开性、公正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体系,重点用好坪山区政府网站这一平台主动公开信访有关内容;二是严格信息发布。本着“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先审后发,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无审查、不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信访局将政务公开职责履行情况,特别是具体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全局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对科室和相关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开通监督电话,把号码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建议,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逐项落实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但与目标要求还存在一段差距。
一是政务公开相关培训较少。下一步将加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培训,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使命责任感,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针对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区信访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密级审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重点做好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及公告公示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