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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16:1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坪山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多种载体、手段和方式,加强卫生健康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积极开展政民互动活动,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全年共发布信息稿件169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卫健局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保密审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区政府网站“医疗卫生”专题内容,主动更新各项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落实工作。对辖区居民重点关注信息,包括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科普信息、医疗服务等,坚持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满足居民不同服务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辖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依托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全面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按职责分工,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内容的更新。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管理、科室配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1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1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1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新媒体内容发布水平等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将着重做好以下两方面:一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管理,推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