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布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坪山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多种载体、手段和方式,加强卫生健康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积极开展政民互动活动,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全年共发布信息稿件169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卫健局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保密审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区政府网站“医疗卫生”专题内容,主动更新各项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落实工作。对辖区居民重点关注信息,包括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科普信息、医疗服务等,坚持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满足居民不同服务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辖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依托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全面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按职责分工,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内容的更新。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管理、科室配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新媒体内容发布水平等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将着重做好以下两方面:一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新媒体管理,推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