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重点片区建设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根据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全面加强中心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安排力度,积极推进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确保内容发布准确、及时、权威、便民,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平台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中心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59条,其中工作动态36条、通知公告3条,其他信息20条,积极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各类发布信息符合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中心全力支持区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政府网站政府信息运维与管理。实时更新机构职能、通知公告、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工作动态等栏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中心紧密结合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好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及时响应、快速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和谋划,及时形成信息稿件并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保障信息质量和时效性;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从信息编辑到公开发布,严把信息质量关、程序关;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