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坪山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要求,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工作内容,针对“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及解读、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及其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坪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平台全面落实信息公示、栏目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要求,确保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高质量、零预警。2023年,坪山区教育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265条、行政执法信息10条、行政许可决定4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坪山区教育局公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指引,保障市民的依申请公开需求。一是公开政府服务中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许可等事项,满足公众的申请信息需求;二是在《坪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申请材料填报要求、申请受理流程、需收费的情形及收费标准等申请流程,为市民申请提供指引;三是在受理申请后根据申请事项的类型,确定答复的类型并逐级上报、审批,根据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流程依法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及时答复市民申请。2023年,坪山区教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坪山区教育局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一是在信息公开前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拟公开信息无涉密、敏感、隐私等问题;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流程合法合规;三是在信息公开后及时关注市民反馈情况,对于所公示信息引发的舆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坪山区教育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以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导,实时公布教育局工作动态、学校工作动态及教育领域最新资讯。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坪山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要求,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专岗,确保公开工作及时响应,快速反馈。实施错误通报机制,保障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坪山区教育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但也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过时效信息未及时撤稿。2023年,坪山区教育局所有已公示信息中涉及教师招聘、补贴名单公示等较敏感信息,存在已过公示期限未撤稿的问题;二是重点领域公示内容有待细化,学校相关信息范围不够具体;三是依申请公开的渠道、事项及程序宣传力度不足。2023年,区教育局已公示机构职责、权责清单等事项,但存在公开的渠道、申请的流程公示内容不够详细等问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及时撤换已过时效信息。2024年,针对所有已公开的信息实行定时撤稿制度,对于所有已公开信息,特别是敏感、隐私类信息在公示期过后第一时间撤换;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示范围。2024年,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公示内容,增加教师管理、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公示;三是积极宣传依申请公开流程。2024年,通过不断完善《坪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申请渠道、填报要求等流程信息让更多的市民了解依申请公开的各种渠道及各项流程,进一步满足市民申请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坪山区教育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