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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19:32: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坪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37条,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领域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未产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充分结合单位自身职能职责,聚焦企业群众关切事项,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民生诉求、数字政府建设等业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发布了政务服务“视频导办”、政务服务助企行及进校园、民意速办、首席数据官及信息安全培训等方面的信息内容,认真开展好政务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持续提升主动服务的水平。同时,做到涉密、敏感信息不上网,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创新坪山”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持续深化“政务+服务”理念,以“便民服务便利化、内容发布民生化、互动交流即时化、发布形式多样化”为运营核心,制作推送“视频导办”“民意速办经典案例”等群众关切的推文,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累计发布163篇推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指定局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信息采集工作,拟公开的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专职人员按时发布,严把采集、审核、发布关,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还需进一步做好全方位的信息公开,以满足企业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