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中心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0条。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保证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中心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中心综合部定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日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有效、准确权威并符合法律法规、保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心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宣传国家、省、市重要精神,坚持模块分类、图文并茂,多方位多角度展现工作面貌,着力形成机关事务网络正面舆论。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机构人员,定期研究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中心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能力水平有所欠缺,提供信息质量不高,政务信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运用新媒体等多元化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开展的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学习其他优秀单位的先进经验,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抓好重点条目、重点信息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尤其是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群众企业关心度较高的领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