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年,我署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加大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坪山区招商引资、投资推介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果进一步宣传了坪山区优越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累计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6条,并持续维护更新区信息公开栏目“招商业务”与“招商引资”两个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全年,我署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质量作为公开工作重中之重,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署严格落实《条例》,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发布”“创新坪山”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宣传稿件,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署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要求,由各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科室积极配合,局办公室指定专人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的发文制度负责对信息公布,并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集中公开工作动态、财政资金等栏目信息,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署将继续按照《条例》,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以政府网站为主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借助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程序规范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