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 发布时间:2024-01-09 10:3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年,我署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专职管理人员,加大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坪山区招商引资、投资推介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果进一步宣传了坪山区优越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累计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6条,并持续维护更新区信息公开栏目“招商业务”与“招商引资”两个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全年,我署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质量作为公开工作重中之重,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署严格落实《条例》,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坪山发布”“创新坪山”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宣传稿件,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署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要求,由各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科室积极配合,局办公室指定专人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的发文制度负责对信息公布,并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集中公开工作动态、财政资金等栏目信息,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署将继续按照《条例》,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以政府网站为主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借助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平台积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程序规范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