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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21:39: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精神,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社会关切问题,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推进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84条。一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动态类信息35条,公众参与信息13条;二是通过“深圳坪山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3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单,我分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聚焦群众需求,用心纾困解难。为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分局多渠道、多方位、多角度举办“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与“民生面对面”活动,搭建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热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和进步,但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和宣传推广力度。2023年,我分局将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最大限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