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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 发布时间:2023-01-10 10:08: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年,我署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专职管理人员,依托政府网站“坪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常态在“信息公开”“财政资金”“招商项目”和“工作动态”等专栏积极宣传我区重大产业项目引进、产业用地出让、重点投资推介活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展示招商引资最新成果,有效扩大我区综合营商环境影响力,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我署及时转发省、市上级部门发布的产业招商政策法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拓展招商政策宣传覆盖面,提高各类政策的知晓度,引导市场主体懂政策、用政策,增强政策获得感,为“创新坪山、未来之城”打下坚实产业基础。我署在2022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全年网站共发布(更新)信息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及时公开、规范公开义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信息更新发布的内容质量还有提升空间,招商政策公开和宣传的质效还有潜力可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建设还需持续学习提升等。

  下一步,我署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助力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性谋划水平,及时精准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二是注重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在提升信息可读性和发稿规范性上下功夫。三是突出关注企业和群众高频关切和投资需求,针对性提升惠企政策和营商推介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