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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5年政府公报 > 2025年第2期 > 区政府文件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坪山区高新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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