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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2019年坪山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12 17:32:06
归档标识 2020年09月15日

各采购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财政部制定出台了《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及深圳市财政局统一要求,我区需依据相关规定制定2020年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标准。经区政府同意,在我区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标准公布之前,我区各预算单位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继续按照《坪山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坪山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坪财规〔2019〕1号)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