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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教育局关于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的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9-11 19:43:07

  为切实减轻坪山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

  (三)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时间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课时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

  (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五)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六)进行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七)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或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八)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或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任教;

  (九)提供境外教育课程,或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十)不签署合同或未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署合同;

  (十一)一次性预收取超过三个月或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

  (十二)在中小学校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利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十三)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十四)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755-28344505

  监督举报邮箱:psqjyjts@szpsq.gov.cn

  三、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