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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食药安委关于印发《2020年坪山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6-09 09:58:25

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2020年坪山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2020年坪山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0年我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全面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支持食品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保障市民“菜篮子”(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分工负责)。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推行“食安封签”“无接触配送”服务;加大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资质审查、确保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无证无照、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无保障的“黑外卖”经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执法普法工作,加大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打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和隐患排查,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联合执法行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出台《深圳市坪山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出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与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强化区、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状况绩效考核与年度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组织街道食药安办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区食药安办牵头,各街道办配合)。落实《深圳市坪山区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建立起覆盖种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的全链条全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推动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进一步抓好《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贯彻执行和区人大整改建议落实(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攻坚食品安全战略重点工程

  全面完成《深圳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建设供深食品标准体系 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中需由区政府牵头、具体落实或配合的11项任务(区食药安办牵头,各项目牵头单位落实)。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长效经费保障机制,在确保前期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有效运行的同时,对今后每年新增的20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一并予以经费保障(区食药安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巡检工作,建设网络订餐“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动订餐平台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网络平台直播,探索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园区食堂规范提升,实现园区集体食堂全面实现消C(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属公立医院集体食堂改造升级,医院食堂量化管理全面消C(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配合)。持续推进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工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落实),推进食品摊贩进入固定区域监管,加速开展摊贩登记工作并纳入规范化监管(各街道办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配合)。全面完成全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和软件管理升级,逐步引入智能计量监管系统,打造清洁卫生、安全有序、配套齐全、管理完善的智慧农贸市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水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配合)。根据《深圳市食品安全督导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大对“三小”单位监管巡查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

  四、强化监管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建立完善区“菜篮子”工作机制,提升“菜篮子”保障水平(区“菜篮子”办公室牵头,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配合)。抓好基本农田产出蔬菜的监管检测,将“快检车开进田间地头”,坚决防止有安全隐患的蔬菜流入市场、走上餐桌,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坪山海关配合)。加强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配合做好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强化网络销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严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继续保持高频次食品抽检,全年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4000批次左右,覆盖率不低于9批次/千人,快检食用农产品7万批次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

  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问题治理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和风险隐患排查,继续组织开展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两药(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吸食(固体)”类食品、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城中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教育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无实体经营门店、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改善就餐环境卫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加强养老机构、工地和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民政局、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食品走私打击力度(坪山海关负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无证照生产经营、非法渠道购销、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大案要案;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规定,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人身罚等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着力查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案件联合督办、通报典型案例(司法局、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整治保健食品行业秩序,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针对老年群体的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配合)。

  七、推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推动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年度自查;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提升良好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比例;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记分制;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落实学校(含中小学和幼儿园,下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实现全区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达A目标,公办学校食堂100%达A,民办学校食堂60%达A,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教育局牵头,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配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配合)。全面禁止活禽交易,按照“全市严禁活禽宰杀和交易,市外集中屠宰、全程冷链配送”要求,推进家禽市场供应模式改革(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坪山海关负责)。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牵头,区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八、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月、星期三查餐厅、九号查酒、食安探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宣传活动,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全区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公众对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做好国家示范创建验收工作(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的监测和协调处置,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牵头,区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借助食品安全网络课堂,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模式,提升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负责)。推动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教育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配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科普,引导学生形成科学的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教育局负责)。推广营养均衡配餐,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卫生健康局负责)。

  九、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继续推进“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项目,争取覆盖全区不少于90%的社区(各街道牵头,区食药安办指导,民政局配合)。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参与社会共治改革,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拓宽食品安全监督渠道和方式(区食药安办负责)。举办食品安全美食节活动(区食药安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道配合)。继续发挥“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作用,探索便民送检模式,提升市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区食药安办牵头,各街道配合)。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挥舆论引导和新闻监督作用,积聚社会正能量,对食品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加快形成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参与、媒体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报送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办在2020年11月中旬前向市食药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区食药安办牵头,区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