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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7-03-24 00:00:00

  深财资〔2017〕10 号

  各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本次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政务网站、收费大厅公告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解读解释,使征收对象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

  附件: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pdf